第二届“嘉陵江文学周·嘉陵江文学奖”征稿启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嘉陵江流域作协协作,打造嘉陵江作家群,推动嘉陵江流域文学事业发展,决定举办第二届“嘉陵江文学周”,开展第二届“嘉陵江文学奖”征集评选活动。现面向陕、甘、川、渝嘉陵江流经区域作家征集优秀文学作品,相关事项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南充市人民政府、四川省作家协会;
承办单位:中共南充市委宣传部、四川省作家协会创研室;
协作单位:南充市文联、南充市作家协会,陕、甘、川、渝嘉陵江流经的42个区、市、县文联、作协。
二、征集作家范围
在陕、甘、川、渝嘉陵江流经的42个区、市、县出生或工作、生活的作家。分别为:
(一)陕西省:3个
1.宝鸡市:凤县;
2.汉中市:略阳县、宁强县。
(二)甘肃省 :13个
1.天水市:秦州区;
2.陇南市:成县、西和县、礼县、康县、两当县、徽县、武都区、宕昌县、文县;
3.甘南州:碌曲县、迭部县、舟曲县。
(三)四川省:20个
1.阿坝州:若尔盖县、九寨沟县、松潘县;
2.广元市:昭化区、朝天区、利州区、剑阁县、苍溪县;
3.南充市:高坪区、嘉陵区、顺庆区、阆中市、南部县、仪陇县、蓬安县、西充县、营山县;
4.广安市:武胜县、岳池县;
5.达州市:渠县。
(四)重庆市:6个
合川区、北碚区、沙坪坝区、渝北区、江北区、渝中区。
三、作品时限及版权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中国大陆地区经国家批准的出版社公开出版的个人文学作品单行本或个人作品集。
四、作品体裁及主题
(一)个人长篇小说(或中、短篇小说集)、散文集、诗集。
(二)作品需反映嘉陵江流域人文历史、自然风光、民风民俗、传统非遗和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发展成就以及嘉陵江流域人民踔厉奋发的精神面貌等。
(三)作品主题积极向上、内容健康,富有较高艺术水准和较强时代气息。
(四)作品应有利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增进文化自信自强,有利于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五、征集作品时间
2025年5月30日至8月31日(以收件时间为准)。
六、奖项设置及奖金
(一)主奖:嘉陵江文学奖·小说奖、散文奖、诗歌奖3类。每类作品评奖1部,共3部获奖作品,每部获奖作品奖金3万元(含税,以下奖金均为含税);
(二)优秀作品奖:嘉陵江文学奖·优秀小说奖、优秀散文奖、优秀诗歌奖3类。每类作品评奖2部,共6部获奖作品,每部获奖作品奖金0.5万元;
(三)南充作家奖:嘉陵江文学奖·南充作家奖。共3部获奖作品,分别评出小说、散文、诗歌获奖作品集各1部,主要奖励南充市作家协会会员作品,每部获奖作品奖金1万元。
七、评委构成
由组委会邀请国内知名作家、诗人、编辑、教授组成。
八、征集要求
(一)只接受42个协作单位(区市县文联或作协)推荐申报,每个协作单位申报作品分门类不超过1件,总数不超过3件。
(二)不接受作家个人申报,不接受上述42个区、市、县以外作家申报,不接受评奖年限内已获国家级文学奖项的作品申报,不接受多人作品合集申报,不接受个人跨体裁作品集申报。
(三)被协作单位推荐的参评作者须填写《第二届嘉陵江文学奖作品申报表》一式2份,并提供电子文档。
(四)参评作品须提供样书原件10本。
(五)各协作单位对本地推荐作品确认并在申报表签字盖章后,统一快递至第二届“嘉陵江文学奖”组委会评奖办公室。
收件地址:四川省南充市惠民街139号南充市融媒体中心14楼第二届“嘉陵江文学周”组委会。
邮政编码:637000
电子邮箱:670242934@qq.com
联系人:刘海,电话:13989198788
九、公布和颁奖时间
2025年9月公布评奖结果和获奖作品名单,10月在南充市举行颁奖典礼。
说明:本次征稿评奖活动所有解释权归第二届“嘉陵江文学周”组委会。
第二届“嘉陵江文学周”组委会
2025年5月27日
